4月7日下午,黄埔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雪枝主持召开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红怡、黄建强、罗志钊、邹志强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黄埔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成立黄埔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处的决定》《关于黄埔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的决定》。会议决定,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至4月15日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报告》《关于补选部分区二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区二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大会相关文件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确认部分当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决定》《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议程》《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活动和预备会议安排》。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关于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上述报告的初审意见。审议通过了区政府《关于2023年黄埔区十件民生实事建议事项的报告》,同意接受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关于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的备案报告》。会议还通过了区法院、区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区政府副区长黎信坤,区监察委员会、区法院、区检察院负责人,区政府办、开发区管委会办,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负责人,新龙镇人大主席、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主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工委办处级以上干部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区人大办 彭冬梅、马文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