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珠街:工地扬尘污染环境 重罚
点击数:1665 发布时间:2019-09-04  发布者:Admin

9月4日,被委托人戴某某来到黄埔区鱼珠街执法队,将广东省非税收电子票据交到执法人员朱大维的手上,某荣房地产有限公司因淤泥裸露未进行覆盖,产生扬尘污染环境案办结。

近日,鱼珠街执法队、环保中队联合对在见的七个工地开展抑制扬尘保护环境的检查中发现,位于环村路的某工地未对场地实施硬底化,部分区域的淤泥未进行覆盖,产生扬尘污染环境,还存在夜间出泥污染路面的事件发生,被执法队、环保中队责令停工整改,并立案查处。

《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规定:施工现场实必须现100%围蔽、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扬尘作业现场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必须拥有一个余泥排放信息牌、一辆洒水车、一名余泥监督员、一名余泥运输线路巡查员、一套视频监控系统、一个车载项目标识牌、一套冲洗设备、一份承诺书、一条运输路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执法人员依法予以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过督导,工地已经按照要求彻底整改,一定要落实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要求,不能再次发生施工扰民、污染环境等案件”,办完结案手续,执法人员对行政相对人再次进行法律宣传后,离去。

据了解,督导工地落实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鱼珠做法得到了肯定。辖内即将竣工的广东交通科研基地项目工地通过广州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地、广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初评。(供稿:余巨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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