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午,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朱京平一行到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调研旧村更新改造房屋搬迁补偿行政裁决工作并召开座谈会。黄埔区区长、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陈勇,区领导黄东、刘奕鹏等参加调研。
座谈会听取了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探索旧村庄更新改造房屋搬迁补偿行政裁决工作情况,改造项目代表与律师代表对于行政裁决的意见和建议,并就行政裁决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黄埔作为全国首个区级“三旧”改造改革创新试点,开展行政裁决工作已具备一定制度、人员、群众和上位依据基础,并能有效填补司法途径在处理旧村庄更新改造房屋搬迁补偿问题上的空白,将助力解决少数村民拒绝搬迁导致项目建设进度受阻的难点、堵点和痛点。
省司法厅充分认可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开展行政裁决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要求在对行政裁决对象(改造主体与被补偿人经协商对搬迁补偿不能协商一致的)、主体(区人民政府负责,确定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内容(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行政裁决工作探索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行政裁决的操作性。
省司法厅表示下一步将按《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加强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在行政裁决具体工作落实上的沟通联系,积极向省人大、司法部汇报,依法依规稳步推进行政裁决试点在黄埔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