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内各企业:
2015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2015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一)千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
(二)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三)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四)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千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
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位,不超过55岁;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申报人创办的公司应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其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申报主体为广州开发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二)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申报人选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科研机构推荐的创新人才,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二是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国有企业、金融商业机构以及民营企业推荐的创新人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是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二是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申报时一般应未在国内全职工作;申报时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区内有关科研机构、国有企业、商业金融机构、民营企业等,可推荐申报“千人计划”创新长期项目。申报主体为本企业。
(三)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申报人选除应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规定的基本引才标准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短期项目申报人须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二是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创新人才短期项目最多可申报2次,但不得连续申报。
区内科研机构可推荐申报“千人计划”创新短期项目;申报主体为本科研机构。
(四)“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申报人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一年以内。
区内科研机构可推荐申报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申报主体为本科研机构。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除申报书、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外,还需其他附件。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其他个人信息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一)创业人才项目申报材料附件
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5、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6、奖励证书复印件;7、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8、公司章程;9、商业计划书;10、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11、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完税证明。12、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和短期项目申报材料附件
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申报材料电子数据由用人单位通过“青年千人计划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用户名与密码另行通知)。
四、申报程序及报送时间
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主体为广州火炬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各企业准备齐资料(一式两份,盖章前无须装订,含PDF格式电子文档)于7月3日前送至火炬中心盖章、签署意见,装订后于7月6日前自行送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由区组织部汇总上报;
创新项目和青年千人项目: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应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再分别填写申报书,于7月6日前将资料(含PDF格式电子文档)送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由区组织部汇总上报。
申报书下载:http://www.getddrc.com
火炬中心联系人:伍晓菁 32290813 13622881313
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广州科技创新基地综合服务楼706室
人才中心联系人:刘项阳82012232 13922222020
地址:广州科学城香雪大道中81号四楼401室
2015年广州开发区千人计划申报QQ群:129259075
联系邮箱:getddrc@vip.126.com
广州开发区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