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 黄埔区“1+9”人才政策
点击数:2186 发布时间:2016-05-03  发布者:honya

2016330日,开发区,黄埔区召开了科技创新和人才工作会议。会议上表示,今年我区用于科技创新和人才工作资金两项共计投入13亿元。其中用于人才的财政资金将达到3亿元。

    据了解,我区今年新颁布出台了1+8”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和“1+9”人才政策体系

1+9人才政策


开发区 黄埔区
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奖励对象 :
   
区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创新中心、博士后研究人员。

奖励标准:
    1
)新设站(基地)资助:对在本区新设立的流动站、工作站,一次性给予每站20 万元资助;对在本区新设立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给予每个基地10 万元资助。

    2)设立博士后创新中心支助:尚未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基地的企业与高校、研究机构的流动站合作开展博士后培养,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助;每年选取5-10家试点企业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助。

    3)博士后国际培养资助: 支持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前200 名境外大学毕业的博士到本区设站(基地、中心)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每名一次性给予5 万元资助。

    4)科研项目启动经费:对在本区设站(基地、中心)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的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区内流动站与区外工作站或基地联合招收的除外),一次性给予10 万元科研项目启动经费。

    5)生活补助:对在本区设站(基地、中心)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的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区内流动站与区外工作站或基地联合招收的除外),给予10 万元生活补助,分2 年发放,每年5 万元。

    6)安家费: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战后1年内到注册登记在本区且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聘用协议的,可获得15万元安家费。

    7)博士后奖励: 博士后研究人员成功申报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获批的,每次给予3万元个人奖励;博士后研究人员成功申报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获批的,每次给予1 万元个人奖励。

    8)博士后联谊会活动资助:建立博士后联谊会,并展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牵头组团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组织有益于广大博士后研究人员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的活动资助。


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 
创新创业骨干人才和紧缺人才薪酬补贴实施办法


奖励对象:
    1
)具有硕士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2
)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
    3
)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
    4
)在申报企业担任创新管理岗位、知识产权管理岗位或从事科技金融工作3年以上
    5
)其他骨干或紧缺人才(不受学历限制)

奖励标准:
   
薪酬补贴分每月2000 元、3000 元两个档次。


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实施办法

奖励对象:创业领军人才

奖励标准:
    1
)一次性给予100万的创业启动资助
    2
)创业投资支持力度最高至2000 万元
    3
)创业项目资助金额最高1000万元
    4
3年给予150万元的创业载体场地租金补贴
    5
)贷款总额最高300
    6
)贷款贴息补贴总额最高300
    7
)一次性给予200万的成长奖励
    8
)最高500万元的资金配套
    9
)优先在区内提供土地
    10
3年合计30万元的市场拓展资助


奖励对象:创新领军人才

奖励标准:
    1
)一次性给予100 万元的创业启动资助
    2
)成果转化资助金额最高1000 万元
    3
)一次性给予200 万元的成长奖励
    4
)最高500 万元的科研项目配套
    5
)优先在区内提供土地
    6
3年合计30万元的市场拓展资助

奖励对象:投资家

奖励标准:
    税后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广州开发区创新创业人才“558”发展纲要


5
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五大人才工程
    1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领工程,造就千亿“人才版块”新兴产业
    2
)国际金融投资人才聚集工程,吸引千亿资本助推创新创业
    3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带动工程,助推千亿支柱产业体质增效
    4
)骨干和紧缺人才支撑工程,培养千名骨干成为中坚力量
    5
)专业技术人才保障工程,推动千名优秀技师示范带动


5
围绕创新资源聚集,完善人才工作五大机制
    1
)创新引进机制,扩大人才增量
    2
)提升培养机制,优化人才存量
    3
)健全评价机制,提高人才质量
    4
)完善激励机制,激活创造变量
    5
)优化服务机制,传递暖心热量


8
围绕改革试点试验,实现人才政策八大突破
    1)着力实现人才流动政策新突破
    2
)着力实现国际人才合作新突破
    3
)着力实现职称评审政策新突破
    4
)着力实现股权激励政策新突破
    5
)着力实现成果转化政策新突破
    6
)着力实现平台建设政策新突
    7
)着力实现创业投资政策新突破
    8
)着力实现金融支撑工具新突破


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 
高层次人才个人扶持办法

奖励对象: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外科学院院士、国外工程院院士,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人才,国家“万人计划”人才,国家教育部“长江学者”;

   (二)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成员、领军人才,广东省“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三)广州市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广州市羊城创业领军团队、创新领军团队、创新领军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广州市“百人计划”入选者等市级高层次人才;

   (四)本区评定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科技领军人才。

奖励标准:
    1)税后最高可达100万元的购房补贴;
    2
)给予不超过150 平方米的租房补贴,补贴期为3
    3
)交通补贴:给予每月2000 元的交通补贴,补贴期限为3 年;
    4
)学术交流资助:给予每年最高4 万元的学术交流资助,资助期限5 年;
    5
)入户补贴:本人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安家补贴;直系亲属一次性给予每人1 万元的安家补贴;
    6
)给予每年最高2 万元的补贴,补贴期限为3 年。


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
高级管理人才奖励办法


奖励对象:
   
在本区担任管理,研发、生产、财务、销售等高级职务,在该企业工作1年以上,上年度税前工资收入30万元以上。

奖励标准:
    1
)优秀高级管理人才:上年度纳税工资薪金收入的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税后);

    2)杰出高级管理人才:上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税后)

    3)高级管理人才年度成长奖:一次性奖励5万元(税后)。


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 
鼓励创业投资基金参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办法

奖励对象:
   
创业投资基金是指在本区依法设立,税务征管关系在本区,且纳入本区统计口径的股权投资类企业。

奖励标准:
    1
)对同一项目投资给予的奖励不超过100 万元,对一家创业投资基金每年的奖励金额不超过200 万元;

    2)建立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单个项目补偿金额最高可达200 万元。


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 
技能人才资助和奖励办法

奖励对象:
   
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生产和管理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一定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运用自己的技术和能力进行实际操作的人员。技能人才由低到高一般分为五个级别,即初级技工、中级技工、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

奖励标准:
    1
)技能人才培养资助和奖励
    5
年内,在区内用人单位、行业组织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中,择优认定不超过20个实训点,一次性给予每个实训点10万元的建设资助;对考核达标的实训点每年给予5万元的日常运营管理资助;经区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认定设立的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可获得最高10万元的技术项目攻关资助经费;初中毕业后入读开发区属技工学校的黄埔区户籍学生和开发区对口扶贫地区户籍学生,给予每年最高9800元的资助。鼓励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或行业组织与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式培训。

    2)技能人才引进资助和奖励
   
对区内用人单位外出招聘交流给予最高10万元的资助;完善区校企合作网站,构和职业院校向开发区引进和输送技能人才的,按照引进人数给予奖励,每引进1名最高奖励2000元。

    3)技能人才晋升资助和奖励
   
技能人才取得广东省或广州市办法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省、市、区相关政策予以资助;区内用人单位在职技能人才取得广东省或广州市颁发的与岗位相匹配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分别奖励2000元和4000元。

    4)技能人才评优和奖励
   
以区内用人单位在职高技能人才在重要发明创造、技术或工艺革新、编制技术标准、获得专利、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等方面的突出贡献作为主要评选指标、每年综合评选出不超过1000名优秀高技能人才,给予每人每月500元为期一年的住房补贴;对获评区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区技术能手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和1000元奖励;对区内用人单位在职技能人才荣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或广州市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除国家、省或市奖励外,我区同时配套给予相同金额的一次性奖励。


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 
加快聚集创业英才实施办法

奖励对象:
   
高层次人才、产业精英人才、院校科研人才、企业高端人才

奖励标准:
    1
)支持以才引才:创业资助额度最高可达150万元
    2
)支持以资引才:创业资助额度最高可达150万元
    3
)支持以智引才:创业资助额度最高可达50万元
    4
)给予最高不超过300平米为期3年的免费场地


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 
人才引进奖励办法

奖励对象:
   
积极向广州开发区推荐创新创业人才的单位或个人。

奖励标准:
    1)推荐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国科学院院士、外国工程院院士,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央“千人计划”人才,国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国家“万人计划”人才,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广东省“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的;每名奖励10万元。

    2)推荐引进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领军人才,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以外其他人才,广东省“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广州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核心成员),广州开发区科技领军人才的;每名奖励5万元。

    3)推荐引进广东省“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挑战杯”、“春晖杯”或其他有影响力的全国创业大赛获奖者,符合区重点发展产业导向的创业英才的,每名奖励3万元。

    4)推荐的各类人才(团队)在本区创办企业注册成立后3年内、以本区创办项目申报获批中央、国家、省、市各类高层次人才(团队)称号的,按照批准人才称号的同级财政给予的项目经费的1%另行给予推荐单位或个人奖励。引进一名人才累计可获得50万元的奖励。

    5)依托知名人才中介机构,国内外一流高校和研究机构、社会团体等设立引才工作站,围绕重点产业招揽人才,给予每年10万元的工作经费保障,引才工作站推荐引进的符合奖励范围的创新创业人才,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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