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是改善我区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我区环保工作的重点。区环保局按照职责要求,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散乱污”场所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执法衔接,建立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切实保护我区的生产生活环境。近日,区公安分局依法对一擅自撕毁区环保局查封生产设备恢复生产的违法排污负责人实行行政拘留。
今年9月1日,区环保局在工作中发现大沙街姬堂石化路鸡乸山的乐洁洗衣店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下达了《查封、扣押决定书》,当场查封该店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责令其停止生产,停止违法排污行为。9月20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复查,发现该店擅自撕毁区环保局的查封生产设施、设备封条,恢复生产。区环保局依法将该案移交区公安分局。近日,区公安分局大沙派出所依法作出了对乐洁洗衣店的负责人杨某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的决定。(供稿:张天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