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区财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畅通区内民营及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一是出资区属国有企业,建立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链条。通过财政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成立包括种子、VC、PE及并购基金等投资基金,投资区内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成长性较好、科技创新型企业。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及融资担保公司,针对科技型企业“有形资产少、无形资产多”特点,提供科技型企业贷款及担保服务。
二是设立信贷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推动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量。财政资金设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池,通过风险分担的方式对科技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风险损失给予一定的补偿。
三是提供融资费用补贴,降低民营中小企业企业融资成本。财政对优质民营及中小企业的各类银行贷款利息、融资租赁贴息及担保费用等进行补贴,降低企业融资的成本费用。
四是实施财政直接股权投资,缓解企业快速成长和创办期的资金困难。对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进行直接股权投资,扶持企业快速发展壮大。
五是完善资本市场,增强企业直接融资能力。财政出资区属国企设立广州股权交易中心,作为中小微企业融资中心和资金综合运用的平台,提供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以及综合金融服务。(供稿:罗晨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