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撞上迎面逆行而来的电动单车,转向时强大惯性使得车厢里的泥土散落,导致路面污染。当事人杨某虽然避免了一起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但是没有对污染的路面进行清洗。5月13日,鱼珠街执法队依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对杨某实施了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月24日15时10分许,鱼珠街执法队接到环卫工举报,茅岗小学天桥底下有大量的淤泥污染,泥头车已逃离现场。
鱼珠街执法队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对污染路面进行测量,固定证据。由于接近放学时间,过往车辆相对增多,为避免车轮夹带增大污染面积,队领导立即向环卫站精细化作业队增派人手,对现场进行清洗,保障了有序的社会秩序,避免环境污染、因道路湿滑导致行人摔伤等事件发生。
随后,鱼珠街立即启动公安+城管+司法预案,立即调取适时监控录像察看,一台隶属广州市某某货运运输有限公司泥头车被锁定,杨某违法事实现形。
原来,司机杨某在运送建筑废弃物途经茅岗小学,为避让一辆逆向而行的电动单车时,紧急变道,较大惯性导致泥浆泼出散落。执法人员找到公司后,杨某对污染路面一事供认不讳。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市区行驶的交通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车辆运输的液体、散装物品,应当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撒漏。执法人员依据规定对车主处以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五十元罚款的规定,对当事人杨某实施了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供稿:余巨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