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四项措施推进“民生实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点击数:1848 发布时间:2019-08-27  发布者:Admin

“黄埔区2019年十件民生实事”经区一届人大七次票选产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入其中。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区政府对群众的庄严承诺,区生态环境局采取项措施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完成10家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废气深度治理:确定12家废气深度治理企业,截至7月底,统一、恒运东区热力、宏昌电子材料、福润五金制罐、东海橡塑、敏惠汽车零部件6家企业完成了深度治理;乐金显示、嘉德乐生化科技、松下电子材料、金发科技、捷普电子、志森实业6家企业正在推进中。加强对2018年重点挥发性有机物“一企一方案”整治新建67套治理设施日常监管,开展执法检查36家次,强化监管企业巡查72家次,开展废气污染源监测45家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巩固整治成果。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统筹协调,做好动员部署。深刻理解“民生实事”的目的任务、目标和时限要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要求。召开“落实民生实事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动员部署会议,区内35家重点企业参加会议,提高企业对民生实事重要意义的认识;督促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整治任务要求,督导企业制定倒排工期时间表

二是加强执法监管,传导压力。加强执法,部署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日常监管和监测措施,督促相关企业深度治理污染,保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保持监管不放松,坚决依法查处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超标排放或治理设施擅自停用或不能正常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对企业治理污染的指导。邀请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专家到相关企业上门技术指导,技术专家“把脉问诊”,帮助企业制定环境治理解决方案,找准整改方向,帮助企业找到最适合的整治方案,在协助企业保持正确整改方向的同时,确保企业的投入发挥最大价值。要严格质量控制,严格把关,确保治理效果。

是加强法律宣传培训,提高了企业的法律意识、生态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相关企业学习《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议企业根据最新实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开展企业生产行为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合规性内审,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技术规范规定,制定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管理,补齐短板和薄弱环节,清除死角,做到懂法不违法。(供稿:丘焱伦)



战略联盟
合作机构 广东省中药协会 | 大湾区创新产业联盟 | 海汇投资 | 东方富海 |
广州宏扬集团版权所有 2000 - 2025年 技术支持:vipservice@honya.cn
电话:800-630-0616 (8620)82181296 传真:(8620)82181281 邮编:510730
Email: service@honya.cn 地址:广州市科学城天泰一路1号5a
微信加关注
微博加关注